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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引言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这座地处伏牛山区的县域,曾因丰富的矿产资源催生了大批本土民营企业。当地建筑龙头企业掌舵人张红照先生,原本是手握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年纳税超五千万元的民营企业家,其企业更是河南省重点培育建筑企业、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其企业自1995年以来为当地捐建公厕13座、体育场、防洪堤坝工程,捐资总额超千万元,并长期资助贫困学生就学,多项善举曾获当地政府部门公开表彰。然而从2018年起,一场由违建认定引发的风波,彻底改写了他与企业的命运。 据张红照先生提交的十余份实名举报材料、司法文书及财务凭证显示,因拒绝当地势力梁某提出的项目控股要求,他先后遭遇执法口径不一、批捕过程存疑、同案人员处罚结果差异明显等程序争议,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企业资产被多方蚕食,直接损失数亿元,出狱后数年维权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 1、 施工合规性争议:口头允诺先建后罚,完工即被刑事追责 据张先生举报材料记载,本次争议的深层诱因可追溯至张红照先生公司此前已依法征用的土地权益争议:梁某等人建设智选假日酒店过程中,涉嫌抢占张红照先生公司已完成征用手续的土地2.8亩。张先生反映,因其拒绝梁某提出的项目控股要求,且不愿在土地争议中让步,后续遭遇本案中“先施工后追责”的一系列程序争议。 一纸停工通知与一句口头许可,把一家省级重点培育企业拖入了深渊。据案件时间线梳理显示,张红照先生旗下地产公司开发的绿苑度假村项目,2018年底施工期间,当地城管执法部门曾下发停工通知。2019年2月,时任该部门负责人史某主动约谈张红照先生,口头告知“领导安排可以先施工,完工后再补办手续、接受处罚”。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张先生安排项目按原计划继续推进建设。令人意外的是,2019年6月史某调任自然资源局局长后,以新职务身份签发全面停工通知,同步启动土地违法鉴定程序,不久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附图1)。 该案最核心的疑点在于定罪面积的计算逻辑,张红照先生对此提出异议。据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附图2),认定非法占用耕地 5.69 亩,其中包含 5.168 亩基本农田;但鉴定范围内包含了 1.8374 亩已挂牌出让、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合法建设用地(附图3、4),该部分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范畴,应予扣减。此外张红照先生梳理指出,另有0.693亩案涉土地属于伏牛南路规划占地范围,0.74亩土地至今仍属耕地未被实际占用,两项合计1.433亩亦应从耕地认定面积中扣除。经核算,耕地部分实际涉嫌违法的面积仅为2.4096亩。 针对案涉林地面积的认定,张红照先生结合林业技术鉴定意见书、现场航拍图及林地鉴定图纸梳理指出,鉴定认定的11.4亩林地中,包含三部分不应归责于其企业的面积:一是第三方管道施工已损毁的林地,二是村民自主开发由其代建的地块,三是早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并由当事人完成生态修复的林地。 张红照先生据此主张,若扣减上述合法用地及不应归责的面积后,案涉土地实际违法面积未达追责门槛。其曾多次申请调阅自然资源部门档案核实、申请重新鉴定,均被办案机关以各种理由驳回,该份存疑的鉴定报告最终成为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核心依据。 二、司法程序争议:不予批捕决定被指遭干预,同案不同判疑点重重 如果说钓鱼执法只是开端,那么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反常操作,让本案公正审理蒙上厚重疑云。2019年8月张红照先生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事拘留(附图5),据张红照先生实名举报材料记载,8 月底当地县检察院初步审查后曾形成不予批捕的内部意见,但时任县委主要负责人董某被指以行政身份介入案件办理,要求检察院变更意见作出批捕决定(附图6、7),张红照先生最终于9月4日被正式批准逮捕(附图8)。 2019年11月15日,张红照先生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执行地点为其本人住处。但据张红照先生陈述,实际执行却在看守所行政办公区国土部门指定的地点:每天早8点被带至该处、晚10点方可返回,全程有专人看管,其中有6个昼夜未被允许回家,人身自由受限程度与羁押基本一致。至2020年4月15日被法院决定再次收监,该段监视居住共计152天。后续的一审、二审判决中,既未对该段时间依法折抵刑期,也未对执行方式的合法性作出任何说明。 同案量刑反差是本案最直观的疑点。张红照先生称由同一承办法官审理的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涉案林地面积达31.9亩,关联外地涉恶势力团伙,最终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附图9、10)。而自己的案件认定占用林地11.4亩,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图10、11)。据张红照先生的举报材料描述,陈某家属曾向梁某支付巨额资金用于疏通关系,原本的涉黑案件最终降格为单一非法占地轻罪处理。两案涉案面积相差近三倍、刑期却相差近一倍,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干预司法,疑点重重